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统一使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的通知》(晋卫办医政[2010]61号),省厅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需购买和使用“管理版”软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需购买和使用“机构版”软件,其他医疗机构可根据情况选择使用“机构版”。
我局于2010年12月1日下发了《关于统一使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的通知》(详见太原市卫生局网站“政策信息”),并要求各单位及时上报《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征订单。请仍未上报征订单的县(市、区)卫生局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务必于2010年12月20日将《<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软件征订单》(详见附件2)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处(邮箱:zhangze8348@163.com)。
请有关单位按照《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软件征订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及时与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联系征订事宜,并于2010年12月25日前完成征订工作,省卫生厅将于12月底组织软件使用培训,2011年1月完成调试并投入使用。
特此通知。
附: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软件征订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卫医便函〔2010〕99号)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晋卫医便函〔2010〕99号
山西省卫生厅
关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软件
征订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2010年11月24日省厅印发了《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统一使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61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各市卫生局已将辖区内“管理版”、“机构版”以及另购电子钥匙的数量统计完全。现就软件征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卫生局做好软件征订的组织工作,以各市卫生局为单位向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统一征订。
二、厅直厅管医疗机构自行填写软件征订单向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征订。
三、征订工作应于2010年12月25日前完成,我厅将于12月底组织软件使用培训,2011年1月完成调试并投入使用。
附件:1. 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医疗机构注册联
网管理系统》软件征订通知
2.《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征订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软件
征订通知
为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及时、准确掌握医疗机构管理相关信息,推动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并实现联网办理医疗机构的注册、变更、校验等业务,提高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时效性,卫生部医政司委托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开发了《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软件,并负责该软件的征订发放工作。
一、征订方式
1、统一征订、统一汇款
1) 以省级或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单位,统计所辖范围内管理版、机构版以及另购电子钥匙的数量。
2) 并将电子订单发送至北京民科的电子邮箱:bjminke@21cn.net.(管理版必须传真加盖公章的征订单)
3) 我们接到电子订单后,将汇款方式回发到发送订单的邮箱。
4) 统一汇款。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