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X0012222/2015-02452  发布机构: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名称: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艾滋病防治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  公开形式:长期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政府网站
 生成日期:2015-6-11 10:56:52  
 内容概述:  


晋卫疾控发〔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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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213号),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目标,扎实、系统推进学校艾滋病防治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学校艾滋病防治宣传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2014年我省新报告病例中,15-24岁青年比去年同期增长20%,青年学生比例较去年同期增长30.8%,加强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工作刻不容缓。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全面做好学校艾滋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意义重大,学校是向青少年传播预防艾滋病知识的重要场所,所有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要全面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知晓率初、高中(中职)学生达95%以上,大学生达100%。

二、活动内容

以“青春校园、要爱防艾”为主题,在学校全面开展“五个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讲一堂艾滋病防治专题教育课。要切实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开设相应课程。普通中学可与生理卫生课、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课、军训相结合,安排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课时(初中阶段6课时、高中阶段4课时)。中等职业学校参照《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要求安排4-6课时。普通高等学校可与新生入学教育相结合开设专题讲座或将其内容纳入健康教育等相关课程,每学年平均课时不少于1课时。

(二)培养一支师资队伍。所有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要分别选派2名老师作为师资,参加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负责本校师生的艾滋病防治培训工作。省防艾办将组织师资培训,发放相关资料。各市负责本辖区学校的培训。

(三)组建一支志愿者服务队。每个普通高等学校都要组建一支志愿者服务队,鼓励与支持青年学生参加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社会责任。同时结合寒暑假等社会实践活动,深入社区,向大众传播艾滋病防治健康知识。

(四)建立一个防艾微信平台。省防艾办将与有关学校合作建立防艾微信平台。各学校要组织师生开展“微信扫一扫”活动,并积极参与互动;也可建立自己的防艾微信、微博,组织开展活动。

(五)组织一次主题活动。各学校要在培训、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一次主题活动,如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做到艾滋病防治知识入心、入脑,并落实到行动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教育部门一定要从提高民族素质的高度出发,从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考虑,安排部署本次活动,落实保障措施。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多方资源,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利用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确保学校防治艾滋病宣传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考评工作机制,定期对学校艾滋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课时落实与师资到位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知晓率调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省级卫生计生、教育部门将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向全省通报。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协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加强对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年学生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将预防艾滋病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具有一定声势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扩大“青春校园、要爱防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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