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生活饮用水单位卫生许可
办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17号)
实施对象
事业单位及企业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饮用水源周围环境平面图;
3、水质净化消毒设施示意图;
4、供水系统示意图;
5、饮用水源卫生防护地带的说明书;
6、所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有关批件;
7、水质检测结果;
8、供水设施清洗及饮用水消毒记录;
9、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及专(兼)职管理人员名单;
10、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1、供水和管水人员健康合格证复印件(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申报单位加盖法人名章)
审批程序
申请登记--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符合条件--审批--发证;
不符合条件--整改复审--合格发证。
示范文本
本申请表从ycswjwggfwsx@163.com的邮箱中下载使用(邮箱密码2660011)。
办理机构/部门
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受理地点
联系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
联系电话:0359--2660011
邮 编:044000
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办事项目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复核
办事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53号)
实施对象
供水单位
申报材料
1、 《卫生许可复核申请书》;
2、 饮用水源周围环境平面图;
3、 水质净化消毒设施示意图;
4、 供水系统示意图;
5、 饮用水源卫生防护地带的说明书;
6、 所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有关批件;
7、 水质检测结果;
8、 供水设施清洗及饮用水消毒记录;
9、 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及专(兼)职管理人员名单;
10、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1、供水和管水人员健康合格证复印件(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审批程序
申请登记--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符合条件--审批—合格;
不符合条件--整改复审--合格。
示范文本
本申请表从ycswjwggfwsx@163.com的邮箱中下载使用(邮箱密码2660011)。
办理机构/部门
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受理地点
联系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
联系电话:0359--2660011
邮 编:044000
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