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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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基本信息
时间:2011-9-20 16: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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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长治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详细地址:长治市英雄北路46

邮编:046000

联系电话:0355-2051671

投诉电话:0355-2051671

上级主管部门:长治市卫生局

主要责任:

负责各县(市、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审核;

②负责制定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和监督;

③负责按程序申报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④检查督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合作医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⑤定期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合作医疗运行情况;

⑥负责基层合作医疗经办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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