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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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新农合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6-3-21 17:03:54    作者: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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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是全市新农合平均参合率达到99.68%。其中,朔城区100%、右玉县100%、怀仁县99.85%、平鲁区99.49%、 应县99.49%、山阴县99.21%,均在95%以上。二是实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结算。三是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70元,其中,财政补助380元/人(平鲁区财政补助资金达到388元/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列入提高保障水平范围的重大疾病不计封顶线。截至2015年12月底,新农合各类补偿累计受益人数达到145.1万人次,补偿金额达到3.93亿元。四是按照《朔州市2015年新农合实施方案》要求,我市门诊慢性病保障由30种增加到35种,重大疾病保障由22种增加到25种。平鲁区将中药饮片纳入新农合补偿范畴,对过期药品一次性销毁、一次性补偿,这是平鲁区就医改做出的又一重要举措。五是在所有统筹地区推开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根据我市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要求,这项工作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我市分级诊疗坚持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按病种管理、差别化支付的原则,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纵向合作体系,有效整合医疗资源,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充分发挥新农合补偿政策杠杆调节作用,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满足参合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逐步实现“常见病不出乡,一般病不出县,疑难重症转诊大医院”的目标。

 
 
信息来源: 朔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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