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依法执业管理,防范医疗安全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决定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天的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整顿范围为全市各民营医疗机构。整顿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安全管理组织构架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建设及落实、医疗安全风险排查与处置、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培训情况。要求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抓落实,明确责任人,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