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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定食品安全整顿9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0-7-25 20:01:40     作者: 太原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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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我市自7月份开始,重点从9个方面开展为期6个月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是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遏制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二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以蔬菜为主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 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主要畜产品违禁药物检出率控制在2%以下。三是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着力构建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食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回访制度,力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四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制度,抓好流通环节服务领域全方位的消费维权工作,努力做到县城以上城市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小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五是大力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餐饮单位90%以上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90%以上的食堂和餐饮单位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和台账登记制度,食堂从业人员100%持证(健康体检合格证)上岗。六是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病死病害畜禽和注水行为,严防未经动物疫病检疫、品质检验及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保证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七是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违规行为和私盐运销团伙,取缔私盐加工、储藏、销售窝点,规范盐业企业经营行为。八是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监管机制,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遏制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管理的法规和措施。九是对在生产、流通、餐饮等食品安全领域内使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装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打击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尤其是非法利用废旧材料生产食品包装、容器及使用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对纳入生产许可发证范围的食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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