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发〔2015〕37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院: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卫医发〔2015〕25号)工作要求,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山西华晋骨科医院向省卫生计生委上报了关于成立医疗联合体的请示,经研究,同意上述医院成立医疗联合体。请医疗联合体各牵头医院充分发挥三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带动医疗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通过人才、技术、管理等资源的纵向流动,逐步完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提升各成员单位医疗质量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附件:委直委管医院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名单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