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首页 | 领导介绍 | 机构职能 | 卫生概况 | 卫生要闻 | 领导活动 | 政策信息 | 卫生专题 | 机关信息 | 法律法规 | 通告公告 | 行政许可 | 领导信箱 | 咨询投诉 | 联系方式  
   所在位置 :山西省卫生厅 > 许可指南 > 正文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发布时间:2005-07-19

【字体:  】 【打印本页】
 

项  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项目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初次申请申报材料:(一式2份,A4纸装订,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涉水产品卫生许可申请表》(附电子版,发至邮箱:xzxk2008@126.com)。

2、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现场审核意见。

3、执行标准(标准中应有符合要求的卫生指标)。

4、经认定的涉水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附上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和采样单)。

5、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6、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7、完整产品样品1件,大型产品应提供产品的照片。

8、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变更申请申报材料:(一式2份,A4纸装订,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变更申请表》(附电子版,发至邮箱:xzxk2008@126.com)。

2、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3申请变更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法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2)属于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调整的,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前后生产企业同属于一个集团的证明文件;子公司为台港澳投资企业或外资投资企业的,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证后的复印件。

4、申请变更产品名称的,需提交变更后的产品注册商标。

5、申请在原批准省(区、市)增加或变更实际生产地的,除提交《变更申请表》、卫生许可批件原件外,还应申请对新生产场所进行现场审核,对新生产场所生产的产品重新封样送检,并提供现场审核意见和相应检验报告。

6申请其他可变更项目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延续申请申报材料:(一式2份,A4纸装订,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延续申请表》(附电子版,发至邮箱:xzxk2008@126.com)。

2、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3、产品配方。

4、质量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5、市售产品说明书。

6、市售产品标签(铭牌)

7、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8、市场销售产品(样品)1件,大型产品应提供产品的照片。

9、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评审的时间)

办理部门名称:省卫生计生委监督处

办理地址: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大厅

太原市建设北路99

邮编:030013

咨询电话:0351-3580553   

投诉电话:0351-3580527

表格下载: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网址:www.sxswst.gov.cn

 

 

 
     
 
您是第49967882位访客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山西睿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备案号:晋ICP备0800203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