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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2010年第05期)---潞城市积极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
时间:2010-6-17 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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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工作,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不断强化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机构、人员、资金、车辆、制度、责任、督查“七到位”,确保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机构到位。设立市、乡、村三级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变过去的“块管”为“条管”,实行一竿子插到底的管理机制。

二、人员到位。建立保洁和监督队伍,共配备保洁人员960人、乡村两级专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员211人,确保有人干事、有人管事。

三、资金到位。今年,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650万元用于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村拿出转移支付20%的资金用于垃圾清运;各乡镇、办事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开设了帐户,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有钱办事。

四、车辆到位。为各乡镇、办事处配备了车辆,用于督查环境卫生工作。

五、制度到位。制定出台了《潞城市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潞城市关于农村环境卫生队伍的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运转。

六、责任到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市建成区内环境卫生由环卫处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办事处、行政村负责,道路卫生按责任划分由交通局、乡镇办事处负责。

七、督查到位。加强对乡镇、办事处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一是日常督查促保洁。乡、村两级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员每日对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情况和保洁员的出勤情况、工作情况和卫生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考评,实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定期抽查促落实。市每月抽查乡镇、办事处1/3的村,按检查结果排名,并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公示;前10名的村颁发流动红旗,后十名的村挂黄旗予以警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电视跟踪报道。

三是流动现场会促整改。市委、市政府组织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别到各乡镇、办事处进行实地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通报全市。市督查组不定期组织9个乡镇办事处的分管领导、督察员、保洁员以现场会的方式进行交流检查和总结经验,强力推进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是“一票否决”促长效。市委、政府把环境卫生作为文明和谐村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卫生不达标的村,不能评为文明和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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