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清洁工程观摩检查后,市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积极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川平同志在全市城乡清洁工程观摩检查考评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动员部署,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考评机制,推动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
――太原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对89个市级机关的卫生和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排队。检查分6个组,实行分片区抽签检查,现场记录、当场打分,纪检部门派专人全程监督。检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市级机关单位领导对城乡清洁工程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动员,措施有力,清理彻底,效果明显。特别是市委办公厅,全面实行“5s”管理模式,机关处室物品严格按设置图统一摆放,规范有序,单位公厕专人保洁,定时检查、详细记录,机关大院推行维护环境卫生“十不”公约,起到了表率作用。太原市将对市级机关单位的卫生检查纳入长期化、制度化,实行每季度检查一次,评出最佳和最差单位,检查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城乡清洁工程的专项考核,并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清徐县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全面推进城乡清洁工程。为了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县委书记车建华带领县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成员到长治县参观学习,并商定派员到长治市所属县基层学习锻炼;同时,邀请国家卫生城市长治市爱卫办主任郝彩英到本县为各乡(镇)、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清洁工程考核组工作人员授课。通过讲经验、做法和现场问答对话,既提高了环卫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又为扎实推进城乡清洁工作奠定了基础。
--阳曲县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召开县、乡(镇)、村三级干部大会,通报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建立和完善了清洁工程的工作机制和《问责办法》,出台了《清洁员工作奖惩制度及考核办法》、《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措施的方案》等管理办法,并采取考评排名制,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16个村(单位、小区、街道)发放了“环境最差”牌匾,明确要求限期整改,有力地促进了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