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 告
职业病鉴定申请人陈国清(身份证号码427251964070260011),男,原山西海兴铸造有限公司职工,住址:万荣县解店镇太贾村第十三居民组。
运城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依法受理陈国清职业病鉴定申请,并于2017年8月9日组织专家对陈国清进行了职业病鉴定,鉴定结论为:不符合目前职业病诊断标准中的相关疾病,无职业性中暑、无职业性皮肤病、无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无职业性电光性皮炎、无职业性光敏性皮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编号为2017001的《职业病鉴定书》,请职业病鉴定申请人陈国清于公告之日起20日到运城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运城市卫生监督所劳职科,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丰汇大厦三楼办公区)领取《职业病鉴定书》,联系人:陈志芳 电话:6369263。愈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