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吗,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2660011传真:2660011通讯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邮编:044000。
1、设置单位(人):吴蔚
2、拟设医疗机构类别:专科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运城爱尔眼科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盐湖区黄河大道东侧幸福庄13号(门诊楼1层1B区、4层4B西区、11层东区)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59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眼科;内科(限门诊);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运城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