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考评组考核运城市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2018年1月30日至31日,山西省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考评组组长、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处长冯智,带领由省综治、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康、省人社厅、省精神卫生中心六部门联合组成的考评组一行10人,对我市新绛县、稷山县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进行考评,并召开考评汇报会。运城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调研员李清学、疾控科科长胡云峰、精防办副主任崔杨义、新绛县副县长庾根来、稷山县副县长郝冰、新绛县卫计局局长程建龙、稷山县卫计局局长张泽刚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汇报会并全程陪同参加现场考评。
考评组一行先后深入新绛县人民医院、稷山县人民医院、横桥乡卫生院、稷峰镇卫生院和运城市稷山县精神病医院,认真询问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并详细查看了相关资料。随后,分别在两个县人民医院召开的汇报上,冯智介绍了此次自评和考评的主要目的。李清学汇报了运城市三年来的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情况。新绛县、稷山县卫计局局长分别做了本县精神卫生综合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考评组对我市和两县的精神卫生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主要指标达到了国家要求,完成了三年试点任务。希望我市继续保持试点工作良性发展势头,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扩大落实以奖代补、康复服务和心理援助等方面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措施,确保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新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