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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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三院对“参合”农民八项服务承诺
作者:郭仓田             发布时间:2006-03-01
    

 

  1. “参合”农民住院按《山西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三类标

准执行。

  2. “参合”农民出院结算,直报工作保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

成。

  3. “参合”农民有门诊进行CT、彩超、肌电图检查的费用优

20%

  4. 各类手术费在三类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10%

  5. 本院专家手术费按普通手术费标准收取。

  6. “参合”农民住院期间免收院内会诊费。

  7. 住院床位费、陪护费优惠50%

  8. 对急诊来院的“参合”农民免收急救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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