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生生活与教学环境卫生,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我市将开展“卫监2号”春风行动,专项检查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大中专院校春季学校卫生安全。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认真落实职责任务。重点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生宿舍等生活场所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存在漏洞且整改不力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批评、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