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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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1-08-08  编辑:编制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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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局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依法需要归档的案卷。 三、卫生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四、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案卷评查抽取全部处罚案卷和5%的行政许可案卷。 五、行政处罚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二)处罚相对人是否正确,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 (三)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 (四)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六、行政许可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行政许可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三)行政许可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四)许可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五)办理程序、时限是否合法; (六)是否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七)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七、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方法参照市政府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典型案卷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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