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同市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局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依法需要归档的案卷。
三、卫生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四、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案卷评查抽取全部处罚案卷和5%的行政许可案卷。
五、行政处罚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二)处罚相对人是否正确,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
(三)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
(四)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六、行政许可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行政许可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三)行政许可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四)许可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五)办理程序、时限是否合法;
(六)是否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七)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七、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方法参照市政府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典型案卷研讨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