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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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卫生局机关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1-08-08  编辑:编制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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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卫生局机关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严禁脱岗、空岗。因事不能按规定时间值班的,必须提前向局办公室主任履行请假。 2、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会客,或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3、做好值班记录与交接班工作,不得断档。 4、若遇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妥善处置。 5、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基层值班的检查工作。 6、值班人员要负责做好当日值班室的卫生工作。 7、带班领导应负责工作日或节假日的全天带班工作;值班司机应为当日带班领导或值班人员出车。 8、凡违反规定,随意脱岗,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市卫生局值班电话:519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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