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卫妇社〔2013〕133号
关于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同煤集团医卫中心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提高新生儿的医疗保健水平,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死亡评审规定(试行)》和省卫生厅要求,从2013年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新生儿死亡率评审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成立了“大同市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组成名单后附)制定了《大同市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案》,(后附)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方案”,及时如实落实填报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和“死亡报告卡”,完成院内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选派了解死亡新生儿治疗情况的相关人员参加新生儿死亡评审,同时提供新生儿产、儿科病例原件或复印件。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辖区内新生儿死亡评审。
附件1:大同市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成人员
附加2:大同市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案
大同市卫生局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