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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疗广告审批
发布时间: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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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医医疗广告审批

项目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374号第13

申报材料: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五份(刻录成VCD光盘);

1)电视、广播广告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份,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所提交材料中诊疗科目需具体到二级科目;未具体到二级科目的诊疗机构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实二级科目,并出具证明。)

3、医疗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

注意事项: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中全部内容均应打印(包括:“拟发布媒体类别”画“√”处),手写无效;

2.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整体打印,请勿手工粘贴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上;

3.所提交的材料中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人印章。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名称: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局

办理地址:山西省卫生和计生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大厅

太原市建设北路99

邮编:030013

咨询电话:0351-3580553   

投诉电话:0351-3580527

表格下载: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网址:www.sxs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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